“在深圳,可以接触到更广阔的世界”******
【海峡聚焦】
“在深圳,可以接触到更广阔的世界”
——访在深圳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
光明日报记者 党文婷 严圣禾
“深圳已经是我们的第二故乡了!”临近春节,台湾青年、深圳市艾薇达烘焙培训有限公司主理人刘天庭告诉记者自己的假期计划,“我们今年春节打算留在深圳,去一个很要好的客家朋友家里一起过年。我太太是台湾客家人,特别想体验大陆的客家风俗。”
无独有偶,深圳市伟富涂装有限公司经理纪伟祥也打算和母亲一起留深过年。“春节后我就打算启动新项目,把台湾的创业团队带到深圳,专攻聚氨酯、碳纤维等新材料的开发,搭建全供应链体系。”
作为台商进入祖国大陆最早、投资最密集的地区之一,近年来,深圳全面深入开展对台经贸、对台交流,让深台两地的深度融合取得新突破。越来越多来深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成为“来了就是深圳人”中特别富有活力的细胞。
2022第五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颁奖典礼在深圳举行。资料图片
真情关爱温暖人心
“这里和台湾的营商环境很不一样,不仅内外销都方便,供应链成本也低,更重要的是政策利好。”纪伟祥说,疫情期间,政府出台了社保免缴、贷款延期等一系列惠企政策,自己的企业都有享受到。
而当地台办、街道办的关心关爱,也让这位25岁的台青感动不已。纪伟祥的父亲2016年在深圳患病去世,当时年仅19岁的他正在台湾读大二,原本打算毕业后留在台湾的他不得不往返深台两地,全力以赴帮母亲撑起父亲留下的工厂。“那时又刚好赶上当地要修高架桥,工厂要迁址,我和母亲两眼一抹黑,什么情况都不了解,幸好龙岗区坪地街道帮我们寻找到了合适的厂房。”纪伟祥回忆说。
2022年,他凭借此前的积累开设了一家新材料领域的创业公司。龙岗区台港澳事务局得知后,经常主动跟他讲解最新的创业政策,在他们的帮助下,纪伟祥顺利申请到了几万元的创业补助。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深圳不仅积极落实国台办、广东省台办的相关惠台政策措施,帮助台企转型升级和扎根深圳,还积极开展“惠台暖企”行动,通过调研、座谈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碰到的困难,第一时间协助企业解决合理诉求,帮助台资企业良性发展;经常举办海关、税务等系列政策宣讲活动,为台胞个人和企业提供指引,并针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一项一项推动解决,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实实在在的关爱和帮助让深圳的台青们不再孤单,“来了就是深圳人”这句脍炙人口的口号也印入他们的心田。“我们在创业途中接触到不少台商协会、台办和台港澳事务局的干部,他们就像长辈和朋友一样亲和。这几年因为疫情,餐饮行业尤其不容易,为此他们经常自掏腰包来‘帮衬’,比如加班时叫我们家的外卖,或者下班后专门来买走一大袋面包。”刘天庭说,这让他心里暖暖的。
2022年2月,在深圳的台湾青年制作汤圆庆祝元宵佳节。资料图片
广阔天地让年轻人大展身手
“设计能快速帮助产品融入大众视野,更易于让大家接受。”在2022年深圳中芬设计园举办的海峡两岸青年创客论坛上,来自台北的设际邹工业设计合伙人涂惟甯在演讲中激情昂扬地分享着自己的创业心得和未来愿景,“希望我们的设计有一天能代表中国设计。”
近年来,像涂惟甯一样选择来深发展的台青越来越多。在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艺龄看来,她的客户种类的变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趋势的变迁。
“15年前我刚来深圳时,300多人的律所只有我一个台湾员工,服务的也大多是大陆企业。现在我的客户有越来越多的台商企业,包括很多科技创新型、服务型、咨询类、餐饮类企业。”张艺龄感慨,这些年来,她还亲眼见证了台大深圳校友群从十几人发展壮大到数百人,深圳这座城市从一开始受到创业型台青的青睐,逐渐拓展为职业型台青的理想目的地。
“特别是很多海外留学的高端科研人才和专业人士,也喜欢来深圳发展。”张艺龄认为,如今的局面一方面是由于深圳本身的发展土壤非常肥沃,产业基础、政策条件好,资本市场活跃;另一方面是这里拼搏奋斗的氛围特别适合有理想的年轻人来打拼。
纪伟祥也表示,深圳的舞台很大,无论什么行业,在这里是和全球最强的公司在竞争,而拼搏奋斗的深圳精神让年轻人不管什么时候都在想着如何变得更好。
正是在这种拼搏的氛围下,短短两年间,纪伟祥已经迅速掌握了研发、生产、财务、管理等事务,将公司全盘接手。然而他并不就此满足,决心继续尝试挑战——今年要把在台湾和其他合伙人创办的公司迁过来。“长远来看,纯粹做来料加工并不稳妥,必须要做大做强,向产业链方向进发。”
台青们踊跃参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也反映在数据上——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深圳累计引进台资企业7753家,引进台资145.58亿美元,现存3941家,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台企8家,涵盖了集成电路、精密制造、生物科技、文化创意等行业。
两岸交流为台青提供更多选择
“我已经将深圳列为今后立足发展的首选城市。”在参加了2022年台湾青年深圳实习活动后,西南财经大学台湾省籍学生陈琦帧说。这次为期一个月的暑期实习也给东海大学台湾省籍学生张皓哲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有机会我一定要再来深圳,也希望更多台青来深实习及发展。”
为了加强两岸青年交流,2016年以来,深圳每年暑期都会大规模组织接收台湾青年前来实习,累计发布3000余个实习岗位及1000余个实习衔接就业岗,先后吸引了近1000名台湾大学生;结合台湾人才特点,突出在金融、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深圳优势产业提供优质实习岗位,为毕业生和企业创造双向选择的平台;对所有来深实习台青提供“亲情服务”,印制《台湾青年来深交流指南》,为台生提供交通卡、意外保险,协调解决银行开户等,开展资讯专题宣讲,强化“资讯连接”,帮助他们更好融入深圳的工作生活。
浓浓的亲情氛围和良好机会,吸引着台青们从想来“看一看”,到想要“待一段”,继而选择“留下来”。
“我和太太2015年来深圳时,这边没有一个亲戚朋友,也没有其他认识的台湾人,现在已经有了超多关系很好的大陆朋友。这里包容的氛围和追求卓越的奋斗情怀,让我们有了许多职业上的追求和想去突破的领域。”刘天庭说,“就算以后二次创业,我们也还是会选择深圳。”
如今,张艺龄为许多台青提供创业辅导和法律资源平台,用她的话说,“我已经是深圳人了”,她宛如台青朋友们眼中的“哆啦A梦”,不管是创业政策、法律疑问,还是生活上方方面面的问题,大家都会找她,她也在全力帮助台青们积极融入这座年轻的城市。
“我从两年前开始帮忙做实习生辅导的工作,带过的台青大部分都是自己主动来深圳的,他们的思维无一例外变得更加宽阔。我真的想对更多台青们说,来这里看看吧,在深圳你可以接触到更广阔的世界。”纪伟祥说。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12版)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