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应急管理部调度部署春节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中新网北京1月19日电 (记者 陈溯 郭超凯)记者19日从中国应急管理部获悉,应急管理部18日召开视频调度会议,全面分析春节假期安全风险特点,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会议指出,今年春节正处疫情防控转段的关键期,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客流剧增对安全管理造成冲击,高危行业高负荷运行加大安全风险,疫情变化带来新挑战,自然灾害防范压力很大。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今年春节安全防范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会议要求,要把握节日特点,有效稳控公共安全形势。抓好消防安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电气燃气设备安全、逃生通道畅通、值班人员在岗。联合有关部门对诊疗压力大的基层和农村医疗机构加强安全检查,强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指导;协调抓好春运和旅游安全,推动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对“红白事”占道、马路市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农用车载人治理,继续加大对长途客车、民航高铁、客船轮渡等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高风险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做好大型聚集性活动安保,对各地举办的大型活动要提前介入,督促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前置救援小组,确保出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同时,要加大节假日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主动识险避险,做好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刻吸取教训,坚决遏制高危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各地要保持节日期间监管执法力度不减,督促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和危化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度,加强灾害严重、大班次等重点矿井检查巡查,对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其他高危行业领域也要紧抓不放,尤其要强化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燃放各环节安全管控,重拳打击各类“黑窝点”;加强对冶金、建材等重点工贸企业和不停工重大建筑工程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会议强调,要强化应急准备,有力有效应对冬季自然灾害。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准备,加强节日期间灾害预警、风险提示和防灾避险指引,进一步完善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前落实预案、力量、物资和技术保障等应急准备;严密防范森林火灾,教育引导群众春节文明祭祀,对重点林区协调开展巡查检查和联合执法,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坚决遏制人为因素引发火灾;做好节日救灾救助工作,前期下拨的救灾资金和物资要确保到户到人,节日期间受灾的要及时启动救灾响应,千方百计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确保温暖过冬。要严明纪律规矩,从严抓好节日期间机关和队伍管理。严格应急值班备勤,精心安排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要提高勤务等级,针对冬季灾害特点强化装备、力量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