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 家庭、学校、公共场所消毒怎么做?******
随着国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依据新冠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等相关要求,上海市防控办环境整治消毒专班、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新冠病毒感染消毒提示,详见 ↓
新冠感染者康复期间居家消毒
1. 感染者居家隔离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2. 感染者与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接触时双方均佩戴口罩,讲究咳嗽礼仪,注意手卫生。
3. 在做好居室日常清洁卫生的基础上,居家加强开窗通风,重点做好餐饮具、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共用区域感染者每次使用后及时消毒。
4. 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清理前用消毒剂喷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5. 感染者转阴后对感染者使用过的物品和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对于不适宜消毒处理的物品,如书籍、贵重物品,可通过密闭封存、室温静置7至10天方式进行处理。
6. 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时居家以擦(拖)拭、浸泡消毒为主。使用常规家用清洁消毒产品按说明书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
公共场所消毒
7. 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可通过持续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8.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9. 公众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清洁消毒,根据使用人员数量相应增加消毒频次。
10.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1. 垃圾收集清理时,塑料袋严密包扎后,用消毒液对垃圾袋外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再运送至垃圾投放点。
12. 工作人员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重点单位消毒
13.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安排专人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应经过规范的消毒培训。
14. 幼儿、学生和老人等所在的室内场所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必要时使用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开展消毒。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15. 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食品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严格手卫生。冰箱内储存的食品如果受到污染,应按垃圾处理;冰箱内壁、物品外包装如果受到污染,在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进行消毒处理。
16.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17. 对于幼儿、学生和老人等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餐桌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定时进行清洁消毒。
18.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9. 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注意事项
20.消毒方法优先选用阳光暴晒、热力等物理消毒方法,对于环境物体表面可以采用化学消毒剂擦拭的方式。
21. 消毒液要现用现配。消毒剂尤其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并防止溅到眼睛。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达到消毒时间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物品造成损坏。
22.消毒液应单独使用,不与其他化学成分混合使用,使用前认真阅读消毒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正确使用。
23. 消毒应科学规范,避免过度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体进行喷洒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喷雾进行消毒,不使用酒精对空气或大面积喷洒消毒。
24. 消毒剂应存放于阴凉避光处,避免与药品混放或儿童触及。(总台央视记者 王殿甲 央视新闻客户端)
加强党建组织高质量科研******
【自立自强·大家谈】
作者:张丽萍(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科技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等,对科技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科研院所是科技创新的基本组织单元,应该如何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最高效率地组织科研活动,这是我一直在思索的问题。
我的体会是,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所高质量发展、组织高质量科研。
一是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我们提出了殷切的期望,让我们感到沉甸甸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的使命担当,引导科研人员从“我要做什么”积极向“国家需要我做什么”转变,从科研规划、科研方向、科研选题、科研目标等入手,主动对标对表“四个面向”要求和“充分体现国家意志、有效满足国家需求、代表国家最高水平”创新价值标准,保证科研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创新发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近年来,中科院理化所强化党建引领,促进党建工作与科研业务深度融合,为重大任务攻坚、重大成果产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比如,针对承担的航天低温制冷机等重点研制任务,提出“三线工作法”,在“管理线”和“技术线”的基础上,增设一条“思想线”,将党的基层组织有机融合到科研攻关的组织体系中,把党建工作落实到科研最前线,党组织在重大任务中既把握政治性和原则性,又能及时解决遇到的思想问题和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再如,为加快大型低温制冷设备的自主研制,研究所成立了以我国低温研究的开创者洪朝生冠名的青年突击队,凝聚和激励青年科技人员弘扬科学家精神,瞄准国家需求,勇担重任、攻坚克难,已经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未来,研究所将不断探索党建引领科技创新的方式方法,筑牢战斗堡垒,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三是进一步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广大科技人员刻苦钻研,集智攻关,也要发挥模范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讲好科学家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倡导科研人员心怀“国之大者”,把个人的“小我”融到实现科技强国的“大我”之中。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组织党员过“政治生日”,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科技攻关的关键时刻亮身份、见行动。同时注意挖掘各类先进典型,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职工、巾帼风采奖、五四先锋奖、我最喜爱的导师、理化工匠等奖项,以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引领,着力在研究所内形成争做先锋、争做模范的良好创新氛围。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党对科技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为科研院所的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面向未来,我们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中科院提出的“四个率先”和“两加快一努力”目标要求,切实抓好二十大精神的落地见效,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所高质量发展,努力产出重大科技成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科技人应有的重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